2018年9月28日 星期五

不可


【不可】


明宣德中。
曹文忠公「鼐」。
以歲貢授學正。不就。
改泰和典史。
因捕盜。獲一女於驛亭。甚美。
意欲就公(投懷送抱)。

公奮然曰。
「處子可犯乎」。

取片紙書「曹鼐不可」四字焚之。

天明召其母家領回。

後大廷對策(考試)。
忽飄一紙墮幾前(掉於案前)。
有「曹鼐不可」四宇。

於是文思沛然。狀元及第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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