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學佛尺度】
學佛法不應以神奇古怪為立意。
一切神奇古怪說穿了無非萬法由心生。
一切幻化奇妙之用都脫離不了自我意識幻化。不是第六識感觀就是第七識末那意顯現。或心識之王第八識阿賴耶出湧。
穿牆入壁不足為奇。況復氣功之類無稽之幻化小焉者也。
《金剛經》云:“凡所有相、皆是虛妄”如是之理也。
佛法在世間。不離世間覺。
因為佛法是建立在世間六大緣起和合之因的悟諦。
所以世間上的一切處事接物、為人、生活、工作、思想、行為等。
乃至世間上的起心動念。所有相對事物及意識。
都是對自己行為的洗刷。因果的印證。
學佛為修行。
修行就是以世間上的一切,來磨煉自己的修養。更正自己的行為。
以自己的行為,去應照世間上的諸法。
這種應照是科學性的、數學性的。
比如:
要達到一種聖者的境界。規定為一百斤善因名為聖者。
那麼只具備一斤是不算數的。乃至九十九斤也是不行的。九十九斤只能算九十九斤。
畢竟不是一百斤。故不圓滿的。
要圓滿那必須要一百斤。
差一克 一毫也不能稱聖者。因為一百斤又名聖者。
所以行者之行,是沒有半毫虛假可走的。
故爾需當三業實際應照。所以應有實際對塵標準。
那就是最基本的也要以六度萬行、十善、四無量、佛說諸戒為尺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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