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勇敢捍衛】
底下是一位勇敢捍衛自己的兒女,可以接受健康的性教育之偉大母親發表的心聲。文章寫得超棒!
原文如下:
此刻,我的心臟正快速的跳動著-------
懷老大時,嚴重孕吐四個月,最後先生不得不帶著幾乎昏厥的我到急診室打點滴。
生產,經過十二個小時的痛苦才生下3850公克的兒子。那種痛,只有母親知道。
懷弟弟時,因為是雙胞胎,到了七個月時我已經無法躺在床上睡覺,只能靠著躺椅勉強的渡過每一個夜晚。
開刀生完弟弟,因為護士的錯誤給藥,差一點死在醫院裡。出院後一邊照顧三個孩子,一邊做骨盆復建,因為弟弟到38週才生出,十多公斤的嬰兒和羊水的重量壓傷了骨頭,直到現在還有後遺症。
連續兩年,每天只祈求能完整的熟睡兩個小時。身體的疲累和精神的壓力常常搞得先生和自己出錯,有一次差點把房子燒起來。
孩子生病受傷的擔心、養育的經濟需要、每個成長階段該有的耐心和辛苦,都甘之如飴。肚皮醜了没關係,不穿漂亮衣服没關係,再不能愛怎樣就怎樣也没關係,只期盼孩子好好的長大,當一個發揮所長、對世界有貢獻的人。
而如今,我流血生下的孩子,我卻不能照著自己的理念教導他,只因為可能被冠上"歧視"、"違法"的罪名?!
--------------
立法的人,你生過孩子嗎?你吃過我吃的苦嗎?你為我的孩子付過一點點的代價嗎?你有什麼資格要求我的孩子要在還年幼純真的時候,就學習什麼叫性高潮?為什麼我不能決定我的孩子應該有什麼樣的性觀念?
你的開放叫平權,我的保守就叫歧視?其實你是最邪惡暴力的人,為了自己的選票,用法律逼迫母親放手,讓孩子任你們宰割!
你没有孩子吧?所以十年後、二十年後,這個社會變得怎麼樣都不會影響你,只要有錢,你就可以舒舒服服的終老。可是我們卻得在你那些不顧後果所立下的法律下掙扎,害怕孩子有一天會說:
"15歲性行為有什麼關係?學校說要戴保險套,又没說不能做?"
"住在我們女舍的男生,申請時登記是女的,後來發現自己還是喜歡女生,所以,我懷孕了。"
"我們組的多元家庭解散了,媽媽,那領養來的小孩就麻煩你照顧一下。"
"同學說13歲還没有性行為很丟臉,所以我就去做了,然後得了性病,切除了子宮。"
"我和爸爸也是真愛,真愛就應該被祝福,不是嗎?反正你們離婚了。"
立法的人,政府官員,你得到了錢、得到了名聲,卻把所有的問題丟給努力守住家庭、守住孩子的人。難道是覺得生育率不夠低嗎?還是你們不在意未來這塊土地怎麼辦?
你没有想過,等你老了,照顧你的醫療人員、維持社會敬老機能的人,提供你生活一切需要的,都是年輕人,而那些年輕人就是現在每一個拼命守住家庭、用微薄的薪水呵護孩子長大的父母生的!
我尊重你支持多元,我也尊重選擇同性相戀的人,畢竟大家都是成年人,自己負責自己的人生。但我絕對反對任何人來決定我的孩子該認同什麼!
性別平權這種理念是大人要學的,不是小孩。大人都不懂平權是什麼,怎麼教小孩?
至於你,你真的懂什麼叫性別平權嗎?
你認為社會大眾不可以歧視同性戀,性要解放,所以要怎麼樣都可以,不必顧到別人的感受?
我尊重同性戀朋友的選擇,並不表示接受他們的決定,如果這就叫歧視,你有顧到我這個異性戀的權利嗎?顧到我的感受了嗎?我是不是也是受害者?為什麼你不為我發聲?
我就是不喜歡和男人同上一間厠所、我就是不習慣看到掐胸擁吻的畫面,為什麼你没有顧到我身為女性的權利?
你為什麼不立法讓父母有權決定孩子該受什麼樣的教育?你為什麼不提倡給生育子女的父母更多的幫助,使他們能好好的教養孩子、以減少無依孩子的數量?你卻反過來用"歧視"兩個字壓得我們喘不過氣,讓整天忙得團團轉的父母面對糟透了的教育環境,卻無能為力?
我再問你一次,你生過孩子嗎?你知道養育孩子的艱辛嗎?你的孩子正和我們住在同一塊土地上嗎?在我孩子身上,你付出過一丁點嗎?如果没有,你閉嘴吧!
也許你是間諜,專門來殺社會的幼苖,使這國家早點沉淪。
身為母親,我宣誓,我絕對不同意你所立的法,我也宣誓,我一定盡我所能保護我的孩子,給他們最好的品格教育、持守家庭價值。
*我會在孩子面前敬重他們的爸爸,和他相愛。我用身體力行教他什麼叫做愛情,讓他們對婚姻充滿期待。
*我會用看待男人的眼光去和兒子相處,用愛和尊重對待他,不隨便傷他自尊,讓他做好成熟男人的準備。
*我會以一個女人的身份,教導兒子怎樣尊重女孩、欣賞她們不同的氣質。我會跟他們說自己在年輕時,曾經在性方面受過的傷,讓他們懂得珍惜女孩,並為未來的另一半準備自己。
最後,你是官,你有支援部隊,我没有辦法做什麼,只能用臉書上的兩萬多個粉絲和你賭了,我知道不是每個人都會同意我的想法,我不在意。
胡鬧了這幾年,你們真的應該想想,你手中的決策是真的對國家的未來有利,還是只為了選票不想得罪人?
剛剛寫到一半,孩子進來道晚安,我親親孩子的頭,想起自己肚皮上十公分長的傷口,心裡想著:孩子,我要保護你們到底!
原文如下:
此刻,我的心臟正快速的跳動著-------
懷老大時,嚴重孕吐四個月,最後先生不得不帶著幾乎昏厥的我到急診室打點滴。
生產,經過十二個小時的痛苦才生下3850公克的兒子。那種痛,只有母親知道。
懷弟弟時,因為是雙胞胎,到了七個月時我已經無法躺在床上睡覺,只能靠著躺椅勉強的渡過每一個夜晚。
開刀生完弟弟,因為護士的錯誤給藥,差一點死在醫院裡。出院後一邊照顧三個孩子,一邊做骨盆復建,因為弟弟到38週才生出,十多公斤的嬰兒和羊水的重量壓傷了骨頭,直到現在還有後遺症。
連續兩年,每天只祈求能完整的熟睡兩個小時。身體的疲累和精神的壓力常常搞得先生和自己出錯,有一次差點把房子燒起來。
孩子生病受傷的擔心、養育的經濟需要、每個成長階段該有的耐心和辛苦,都甘之如飴。肚皮醜了没關係,不穿漂亮衣服没關係,再不能愛怎樣就怎樣也没關係,只期盼孩子好好的長大,當一個發揮所長、對世界有貢獻的人。
而如今,我流血生下的孩子,我卻不能照著自己的理念教導他,只因為可能被冠上"歧視"、"違法"的罪名?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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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法的人,你生過孩子嗎?你吃過我吃的苦嗎?你為我的孩子付過一點點的代價嗎?你有什麼資格要求我的孩子要在還年幼純真的時候,就學習什麼叫性高潮?為什麼我不能決定我的孩子應該有什麼樣的性觀念?
你的開放叫平權,我的保守就叫歧視?其實你是最邪惡暴力的人,為了自己的選票,用法律逼迫母親放手,讓孩子任你們宰割!
你没有孩子吧?所以十年後、二十年後,這個社會變得怎麼樣都不會影響你,只要有錢,你就可以舒舒服服的終老。可是我們卻得在你那些不顧後果所立下的法律下掙扎,害怕孩子有一天會說:
"15歲性行為有什麼關係?學校說要戴保險套,又没說不能做?"
"住在我們女舍的男生,申請時登記是女的,後來發現自己還是喜歡女生,所以,我懷孕了。"
"我們組的多元家庭解散了,媽媽,那領養來的小孩就麻煩你照顧一下。"
"同學說13歲還没有性行為很丟臉,所以我就去做了,然後得了性病,切除了子宮。"
"我和爸爸也是真愛,真愛就應該被祝福,不是嗎?反正你們離婚了。"
立法的人,政府官員,你得到了錢、得到了名聲,卻把所有的問題丟給努力守住家庭、守住孩子的人。難道是覺得生育率不夠低嗎?還是你們不在意未來這塊土地怎麼辦?
你没有想過,等你老了,照顧你的醫療人員、維持社會敬老機能的人,提供你生活一切需要的,都是年輕人,而那些年輕人就是現在每一個拼命守住家庭、用微薄的薪水呵護孩子長大的父母生的!
我尊重你支持多元,我也尊重選擇同性相戀的人,畢竟大家都是成年人,自己負責自己的人生。但我絕對反對任何人來決定我的孩子該認同什麼!
性別平權這種理念是大人要學的,不是小孩。大人都不懂平權是什麼,怎麼教小孩?
至於你,你真的懂什麼叫性別平權嗎?
你認為社會大眾不可以歧視同性戀,性要解放,所以要怎麼樣都可以,不必顧到別人的感受?
我尊重同性戀朋友的選擇,並不表示接受他們的決定,如果這就叫歧視,你有顧到我這個異性戀的權利嗎?顧到我的感受了嗎?我是不是也是受害者?為什麼你不為我發聲?
我就是不喜歡和男人同上一間厠所、我就是不習慣看到掐胸擁吻的畫面,為什麼你没有顧到我身為女性的權利?
你為什麼不立法讓父母有權決定孩子該受什麼樣的教育?你為什麼不提倡給生育子女的父母更多的幫助,使他們能好好的教養孩子、以減少無依孩子的數量?你卻反過來用"歧視"兩個字壓得我們喘不過氣,讓整天忙得團團轉的父母面對糟透了的教育環境,卻無能為力?
我再問你一次,你生過孩子嗎?你知道養育孩子的艱辛嗎?你的孩子正和我們住在同一塊土地上嗎?在我孩子身上,你付出過一丁點嗎?如果没有,你閉嘴吧!
也許你是間諜,專門來殺社會的幼苖,使這國家早點沉淪。
身為母親,我宣誓,我絕對不同意你所立的法,我也宣誓,我一定盡我所能保護我的孩子,給他們最好的品格教育、持守家庭價值。
*我會在孩子面前敬重他們的爸爸,和他相愛。我用身體力行教他什麼叫做愛情,讓他們對婚姻充滿期待。
*我會用看待男人的眼光去和兒子相處,用愛和尊重對待他,不隨便傷他自尊,讓他做好成熟男人的準備。
*我會以一個女人的身份,教導兒子怎樣尊重女孩、欣賞她們不同的氣質。我會跟他們說自己在年輕時,曾經在性方面受過的傷,讓他們懂得珍惜女孩,並為未來的另一半準備自己。
最後,你是官,你有支援部隊,我没有辦法做什麼,只能用臉書上的兩萬多個粉絲和你賭了,我知道不是每個人都會同意我的想法,我不在意。
胡鬧了這幾年,你們真的應該想想,你手中的決策是真的對國家的未來有利,還是只為了選票不想得罪人?
剛剛寫到一半,孩子進來道晚安,我親親孩子的頭,想起自己肚皮上十公分長的傷口,心裡想著:孩子,我要保護你們到底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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