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1月28日 星期三

兼修福慧

【兼修福慧】


所謂修福---
種種利物濟,常行方便施
能作一切善,戒除一切惡

所謂修慧---
能知因果律,善識罪與福
勤閱經典籍,內自明性理
復觀儒道書,外明世道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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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福得富貴,修慧得明了
修慧不修福,明了而窮困
修福不修慧,富貴而愚癡
福慧若兼修,富貴而明了
二者皆不修,愚癡而窮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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昔有二人修,一人專修福
一人專修慧,歷經數世後

其中修福者---
受福而作惡,墮於象群中
因有餘福蔭,人乘之以戰
勝敵而有功,國王賜瓔珞

其專修慧者---
果得阿羅漢,以不曾修福
為僧而乞食,多乞不得之

偈云---
修福不修慧,象身掛瓔珞
修慧不修福,羅漢應世薄

所以---
勢必應兼修,若是不得已
寧慧勝於福,莫令福勝慧
若慧勝於福,戒慎無墜墮
若福勝於慧,受福反作惡

偈云---
兼修福與慧,又復念阿彌

九品蓮花裡,第一更何疑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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